各学院(公司):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林学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各学院(公司)上报相关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各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行政第一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分管领导、安全联络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二、有特种设备的学院(公司),因人事变动,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小组组长由学院(公司)行政第一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分管领导、安全联络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以文件形式于2011年11月21日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联系人:侯永平
联系电话:63740768(9286768)
地址:行政楼118室
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