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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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采购管理工作的提醒

发布者:  时间:2026-05-21  浏览: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校采购工作流程、严控采购风险、提升采购办理质效,保障全年各类采购项目按期、合规完成,现就做好2026年度采购管理重点工作提醒如下:

一、加快启动采购项目

公开采购项目流程环节多、办理周期长,且若出现流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会延长采购周期,各单位必须精准把控时间节点,提前备齐各类材料,保障采购流程高效推进。目前学校预算已下达,建议各单位在确保已申报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及早开展采购项目的谋划、准备和实施。

(一)公开采购项目核心时间节点

公开采购项目从申购发起至合同签订完成,全流程最短周期约60天,核心节点时限要求如下:

1.采购意向公示:需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公示采购意向,公示期不少于30日,公示期间可同步开展项目申报、材料提交等工作;

2.工程项目需编制预算清单与招标控制价,采购中心自收到完整编制材料之日起15-3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工作;

3.项目申报审批:教育厅、财政厅审批时限约为5-10个工作日,可与采购意向公示时间重叠推进;

4.采购公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不少于20日;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不少于10日;

5.成交结果确认:中标人确定时限为3个工作日;

6.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7.质疑受理期限:7个工作日;

8.合同起草、审核、签订全流程一般约10个工作日(工程约20个工作日)。

如遇流标、质疑投诉以及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采购周期将相应延长,请各单位充分预留缓冲时间。

(二)2026年采购申报截止时间

为确保2026年度采购项目全部按期办结、顺利闭环,现明确各类项目采购申报截止时间如下:

1.公开采购项目:采购意向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930日,采购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1030日;

2.电子卖场(含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1125日。

二、进一步规范采购全流程工作

(一)坚持预算计划先行

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基本原则,所有采购项目均须纳入年度预算管理,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开展采购活动。

(二)做实采购需求调研

采购需求单位应以“谁采购谁负责”原则,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等规定,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商务要求、技术指标对比表及相关基础资料等需求调查资料应作为采购文件档案存档。

开展需求调查时,选取的调查对象原则上不少于3个,且需具有代表性。

制定的采购需求不得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服务和工程项目原则上应有3家(含)以上潜在供应商,货物采购项目原则上应有3个(含)以上品牌,构成有效竞争。

(三)严禁规避集中采购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精准判定项目采购组织形式。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将集中采购项目化整为零、拆分采购,或以变通方式规避集中采购程序。

(四)杜绝采购流程倒置

所有需通过采购中心办理的采购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先申报、后采购”流程,完整履行前置审批手续后方可启动采购,坚决杜绝“先采后招”等违规操作。

(五)按规提交专项资料

各单位发起采购申购时,需结合项目类型,完整提交对应专项材料,各专项材料模版详见采购中心网站: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2026年度采购管理工作,明确专人对接,提前梳理采购需求、备齐申报材料、严守办理时限,依法依规规范开展采购业务,从严防范采购廉政与流程风险,确保年度采购工作高效合规、平稳有序落地。

                   采购与招标中心

                                                                                           202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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