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评审办法》(浙实发[2013]11号)的精神,决定开展2014-2015年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2014或2015年结题的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发文立项的“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凡已获校级以上(不含校级)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以及与已获奖项目内容雷同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办法:申报者填写《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1),交由所在学院排名汇总,填写《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盖章后统一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110)。
3.报送材料:申报书、成果佐证材料(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利、图纸、照片、鉴定或评估证书、实际应用情况、推广使用单位意见等),做好封面、目录,胶装成册,以及汇总表,一式一份,并将所有材料做成电子文档一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缺一不可)。
4.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务必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9291893
邮箱:sbc2726@zaf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11月10日
1.doc
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