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浙江省实验室工作研究会2016年度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6-03-23  浏览:

各学院(部)、各部门:  

 

我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2016年度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招标项目:

 

1.化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规范研究;

 

2.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及采购管理规范研究;

 

3.实训基地信息化管理规范研究。

 

(二)常规项目:

 

1.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2.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

 

3.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

 

4.大型仪器开放共享;

 

5.实验队伍建设;

 

6.实验技术开发与应用;

 

7.仪器设备资产管理;

 

8.实验室安全与环保;

 

9.物资采购与供应;

 

10.实验室工作软件开发及其它。

 

二、申报项目数量

 

招标项目要求23所高校联合,由牵头单位申报。

 

常规项目普通本科院校限报3项,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等院校限报2项。

 

三、经费资助额度

 

招标项目500010000元,常规项目中的重点项目30005000元,一般项目10002000元。

 

四、项目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本次项目结题时间为20185月。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请批准至多可以延期1年。

 

五、申报和评审办法

 

1.申请者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项,凡承担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予受理。

 

2.招标项目的名称必须与立项范围的项目名称相同,常规项目可以根据立项范围自行选题。

 

3.常规项目优先支持从事一线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受理教学、科研系列正高职称人员的项目申报。

 

4.研究预期成果要求公开发表论文(或专利、软件证书)1篇(1项)以上或正式出版的著作1部,其内容须与研究项目对应,并标注“浙江省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

 

5.申请者将材料递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组织评审,并按评审结果进行排序,于201655日下午5前,将项目申请书1份、各单位汇总表(按评审结果排序填写)1(附件2)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114),逾期不再受理

 

5.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6.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组织专家评审,经理事长会议审核后报浙江省高教学会审批下文。

 

请各学院(部)、各部门认真组织,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22016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申报项目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323

 

COPYRIGHT©2021浙江农林大学 WWW.ZAFU.EDU.CN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740891

 浙ICP备11046845号-1 浙公网安备33018502001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