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化学药品耗材的采购管理工作,加强化学药品耗材采购、存储、领用及处置的全过程监管,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13]181号)和《浙江农林大学化学药品耗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浙农林大[2017]152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将正式运行化学药品耗材网上采购管理系统,具体安排如下:
一、运行时间
化学药品耗材网上采购管理系统及手机APP于2017年11月10日正式运行。
二、采购管理
网上系统正式运行之日起,校内所有化学药品耗材采购,原则上均需通过网上系统进行申报采购。
三、学习培训
为帮助教职工熟悉使用化学药品耗材网上采购管理系统及手机APP,设备处将于11月6日、11月7日安排两场培训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财务报销
考虑到存在已采购但尚未备案报销的采购单,给予教职工一定的过渡期办理报销手续。
1.
11月
15日
前,教职工自行采购的化学药品耗材,经药配中心审核备案,按原报销方式凭发票至财务处报销。
2.
11月
16日
起,学校不再办理自行采购化学药品耗材的报销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
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