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实验教学中心:
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强实验教学优质资源的建设与应用,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决定在校内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附件1)要求,同时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2),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均可以申报。项目一般在一个中心范围内整合申报,同时也鼓励项目组根据项目内容,跨中心申报。
二、申报流程
1、各项目团队根据国家示范性虚拟仿真项目申报要求及国家申报计划,结合项目特色和优势,填写《浙江农林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3);
2、专家评审,校内立项,开展项目培育与建设工作;经学校批准立项项目,学校根据项目建设情况给予经费支持;
3、结合上级通知要求,推荐已培育成熟的项目至上级部门参评。
请各中心高度重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根据申报标准,结合现有条件,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并于4月8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表交至行政楼119,电子版发联系人QQ文件。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61090893(9291893)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3.浙江农林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