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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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8-09-15  浏览: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教职工及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农林大学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结合临安区公安局禁毒大队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在校内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分学院自查—学校检查—临安区公安局现场办公三个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2018913日—921日):各学院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在学院内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双人使用制度执行是否到位;

 

2.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记录是否完备,是否按要求记录台账,使用日期、用途、用量、使用人等信息登记是否规范;

 

二、学校检查(2018925日—928日):重点检查今年以来,有易制毒化学品领用记录的实验室。

 

三、临安区公安局现场办公(201810月):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要求,现场检查各实验室管理情况,如发现问题,将直接向相关实验室下达处罚通知单。

 

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各实验室规范开展危化品管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同时要求今年备案记录中的涉及易制毒化学品实验室(实验室清单单独下发)负责人填写《化学实验室调查表》(附件1)、签署《化学实验室禁毒责任书》(附件2),学院汇总后于921日上午11点前交至行政楼119办公室

 

联系人:宋老师 9291893    王老师 9291831

 

 

附件:1.化学实验室调查表

 

     2.化学实验室禁毒责任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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